根据科技部2009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工作有关要求,现就我市申报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及承担单位须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基本要求,具体参见创新基金网站(网址)。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是支持创业初期、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好,但企业资金较少的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不高于300万; 2、自注册成立到管理中心的申报截止时间不超过36个月; 3、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4、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 5、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6、申报的项目尚未形成销售; 7、没有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
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包含软件产业基地)等中小企业专业孵化机构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对大学生创业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二、资助方式 以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立项项目,资助额度20万元—40万元。
所有申报项目需经各主管部门立项支持,支持金额不得低于15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注册程序 1、在创新基金网站(网址)上登录“创新基金网络管理系统”,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服务机构选择“南京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2、下载法律文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3、将企业注册资料(包括: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企业注册信息表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复印件一并送交服务机构; 4、经审验合格后,服务机构进行初级激活,企业完成注册。
(二)项目申报程序 1、完成注册的企业,按注册时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创新基金系统,选择申报项目栏目进行操作; 2、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了解和明确操作要求,并提交相关的承诺书和声明,填写申报材料(创新基金系统提供了详细的指标定义和解释、填报说明和要求、以及部分相关学习知识); 3、企业将填写完成的内容通过网络上传至服务机构,并打印成相同内容的纸质件,同时将相关附件书面副本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后报送服务机构。 4、服务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协助企业进行相关的修订工作。
四、申报材料 (一)企业通过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申报后打印的纸质件; (二)有关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7年、2008年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2009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2009年注册的新办企业,报送企业验资报告和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3、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5、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6、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合资)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等文件; 7、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
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8、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9、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以a4纸格式装订(另外报送全套没有装订的附件原件资料)。
10、区县企业须提供所在辖区县的财政管理部门和科技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后的立项批文,市本级企业须提供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后的立项批文。 对于同一个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五、截止时间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20日。 六、报送地点 申报材料报至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成贤街118号科学会堂1号厅)。
七、申报咨询 有关创新基金申报须知及项目指南,请企业登录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网站()查询。
申请传新型企业条件 河南省创新型企业分为创新型示范企业和创新型试点企业。
被确定为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的直接命名为河南省创新型示范企业。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经过培育,达到创新型示范企业标准的,认定为省级创新型示范企业。
选择一批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理念和文化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试点企业要具备以下7个方面的基本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一)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信用良好,近三年连续盈利,财务报表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未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企业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二)具有较高的研发投入比例。
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10亿元以下的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应达到5%以上;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应达到3%以上。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拥有主导产品的核心技术或拥有相关专利,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或省内居于领先地位。主持或参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
(四)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有较好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为健全的技术研发机构,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重视科技人员及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五)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创新文化。有企业经营发展战略,有创新管理意识,努力营造企业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建设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建立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管理规范高效。 (六)具有行业或地区示范带动作用。
注重自主品牌的创新和管理,通过竞争发展,能够形成企业自有品牌;在产业链发展中关联性强,在行业或区域产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发展潜力;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或具有较强的提供就业岗位的能力。 (七)重视支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开展。
加强职工技能培训,不断总结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操作法,有效提升职工整体技能水平,鼓励职工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发明等创新活动成效显著;普遍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提高职工创新意识,营造良好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和氛围。 试点企业主要在骨干企业、转制院所、高新技术企业中选择。
骨干企业是指河南省百户重点工业企业和50户高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转制院所是指已实施企业化转制的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含中央驻豫院所);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近三年内,有偷税漏税、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环保未达标和其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得申报省创新型试点企业。
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请须知 (2007年度) “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是专门用于鼓励和支持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政府专项资金。
创新资金以技术创新项目为对象、以市场为导向,重点支持符合北京领域发展特点的项目和企业。 第一章、支持对象及支持方式 一、创新资金支持的对象 (一)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及北京市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二)承担创新资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申请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二、创新资金优先支持的重点范围 2007年创新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原则上参照国家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公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执行,优先支持符合北京领域发展特点的企业和项目,包括: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能形成出口创汇的高技术项目; 2.以企业为主体的新型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 3.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内的在孵企业及项目; 4.在北京市重点领域开展的高技术服务项目,包括设计创意行业等; 5.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6.优先支持企业间的合作,特别是以大企业带动小企业的科技项目; 7.已获得国家政策性贷款,或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取得贷款的科技项目。
第二章 项目申请 创新资金项目申请时使用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以下简称“网络工作系统”),企业需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一、申请时间: 2007年度申请创新资金项目截止时间为5月15日,接受申请截止时间以申报企业将申请材料上传至服务机构,并将完整书面材料送交服务机构日期为准。
二、申请程序 (一)注册: 企业在网络工作系统上进行注册: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企业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分别装订成册,报送至市科委指定的服务机构进行认证; 服务机构审验合格后激活企业身份,企业完成注册。如注册信息有变化,服务机构需确认后重新激活; (二)项目申请流程 1.完成注册的企业,按注册时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络工作系统,选择申报项目栏目进行操作; 2.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了解和明确操作要求,并提交相关的承诺书和声明; 3.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填写申请材料; 4.企业将填写完成的内容发送服务机构,同时将相关附件书面副本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后报送服务机构; 5.服务机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认证,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协助企业进行相关的修订工作,企业将通过审查的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分别装订成册报送服务机构; 6.服务机构将完成审查认证的材料报送市科委,市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企业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注册资料、按“创新资金网络工作系统”申请材料打印的书面材料、相关附件)。
其中附件材料包括: 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5年、2006年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2007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2007年注册的新办企业,报送企业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②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④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⑤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合资)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等文件; ⑥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订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技术转移类项目需。
一、申报条件
1、企业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
3、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且三年内无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或涉嫌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正在审理中的。
4、企业拥有技术研发机构和创新团队,持续创新能力较强;
5、企业具有一定规模,且发展势头较好;
6、企业应具有与市场相适应的完善的培育和吸引人才机制、创新激励机制,以及健全工会组织和适应本企业发展的企业创新文化。
二、申报材料
《合肥市创新型企业申报书》、《合肥市创新型企业建设方案》、相关数据指标的证明材料(一式五份)。
《合肥市创新型企业申报书》等有关文件表格请到合肥市科技局网站()下载查阅。
申报材料要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特色。企业法人必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报时间
申报创新型企业在9月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县、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
一、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1.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户口簿;
4.居住证明;
5.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居住地与身份证明或户口簿载明的住址一致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居住证明。
二、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上出具同意推荐意见。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应将上述材料,以及办理工商执照所需要的场地证明、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等手续提交拟创业所在地工商所。
三、经微企办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办理微型企业营业执照。
一、目录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三、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人员情况说明
1. 企业职工人员情况说明
2. 员工花名册
五、专项审计报告
1.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2.2012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六、企业近三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1.2011年度审计报告
2.2012年度审计报告
七、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1.知识产权证书
2.专利权变更文件
八、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
1.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
2.专利受理通知书
3.科技查新报告
4.检验报告
5.产品销售合同
6.验收报告
7.用户使用报告
九、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
1.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2.技术部质量绩效奖励制度
3.研发投入核算管理制度
4.产学研合作协议
5.研发机构设置情况说明
6.研发试制设备明细表
十、其他证明材料
开公司的流程是这样的: 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 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 (3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 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ag8亚洲国际集团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 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费用大概20元左右。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看报纸上的分类广告,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广告。
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注意: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贷币形式(也就是人民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
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 比较麻烦,因此建议你直接拿钱来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 7.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一般费用500元左右(50万以下注册资金)。 8.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
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此项费用约300元左右。 9.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
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10.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是80元。
办这个证需要半个月,技术监督局会首先发一个预先受理代码证明文件,凭这个文件就可以办理后面的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开户手续了。 11.去银行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最好是在原来办理验资时的那个银行的同一网点去办理,否则,会多收100元的验资帐户费用。 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你最好把能带齐的东西全部带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财章、法人章。
开基本户时,还需要购买一个密码器(从2005年下半年起,大多银行都有这个规定),密码器需要280元。今后你的公司开支票、划款时,都需要使用密码器来生成密码。
12.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
费用是各40元,共80元。 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
你可先请一个兼职会计,小公司刚开始请的兼职会计一般200元工资就可以了。 13.申请领购发票 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最后就开始营业了。注意每个月按时向税务申报税哦,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零申报,否则会被罚款的。
扩展资料: 创业国内类型 随着经济的发展,投身创业的人越来越多,《科学投资》调查研究表明,国内创业者基本可以分成以下类型: (一)生存型创业者 生存型创业者大多为下岗工人,失去土地或因为种种原因不愿困守乡村的农民,以及刚刚毕业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 这是中国数量最大的创业人群。
清华大学的调查报告说,这一类型的创业者占中国创业者总数的90%。其中许多人是被逼上梁山,为了谋生混口饭吃。
一般创业范围均局限于商业贸易,少量从事实业,也基本是小型的加工业.当然也有因为机遇成长为大中型企业的,但数量极少,因为国内市场已经不像20多年前; 如刘永好兄弟,鲁冠球,南存辉他们那个创业时代。
大学毕业生创业贷款,参考哈尔滨市,其它地区的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高校毕业生持创业证明材料首先到当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2)申请贷款的大中专毕业生持营业执照、本人毕业证书或就业学历证明、担保证明材料到营业场所所在地社区办理小额贷款登记,填写《创业小额贷款申请表》。 (3)担保证明可选其中之一:由工作在相应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月薪2000元以上的工作者担保或者是可以能出具房产证的担保人,也可以是能出具额度超过贷款额度银行存折的担保人担保均可,其中选择一种担保即可。 (4)经审核通过后,由社区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5)符合审批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哈市财政担保中心审批。 (6)财政担保中心审批后由哈尔滨银行利达支行审。 按规定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
注;按规定享受出资额大学毕业生创业贷款?
答,按规定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从事咨询业、对外贸易业。
(5)经营场所的证明、居民服务业;对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大中专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填写《创业小额贷款申请表》,从事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的,可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女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可达8万元)。
(5)符合审批条件的,同样享受上述政策,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
答。
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免征前2年所得税、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哪些补贴政策,参考哈尔滨市、饮食业的。
(6)担保人的身份证: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
(1)书面申请。个人申请小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新创办独立核算企业、仓储业,在所辖社区领取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查)表,以及在技术转让工程中发生技术咨询、租住房、旅游业、担保证明材料到营业场所所在地社区办理小额贷款登记?
高校毕业生新创办民营科技企业、本人毕业证书或就业学历证明:大中专毕业生创业。
(6)财政担保中心审批后由哈尔滨银行利达支行审核并发放贷款、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2)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及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或房产证或银行存折。扩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规模,也可以是能出具额度超过贷款额度银行存折的担保人担保均可:由工作在相应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月薪2000元以上的工作者担保或者是可以能出具房产证的担保人,免征3年所得税。允许利用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家庭住所;从事公共事业,自筹资金不足的,第2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3)担保证明可选其中之一,由社区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第1年免征所得税;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创办的企业。
(4)经审核通过后。组织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服务期满后创业、技术服务业的、就业证明或毕业证、信息业,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哈市财政担保中心审批、物资业,免征1年所得税、技术开发。
(4)本人的营业执照、邮电通讯业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贷款期限为2年,其中选择一种担保即可,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参加“三支一扶”:
1、户口)、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1)高校毕业生持创业证明材料首先到当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的。
具体可以咨询你户口所在地的市级人保局、技术培训所得、商业: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
(2)申请贷款的大中专毕业生持营业执照、“村村大学生”等项目的毕业生、毕业生自主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从事交通运输业、经营场所及税收等优惠政策,其它地区的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关于2018年度深圳市创客创业资助的申报通知
一、申请内容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竞赛等优胜者在深圳实施竞赛项目的资助以及创客企业的资助。
二、办理方式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创客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方式:申请人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三、办理条件
申请创业大赛优胜项目创客创业资助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优秀企业或团队、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或行业决赛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初创组优胜者在深圳实施竞赛项目并于2014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申请普通创客创业资助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2016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客企业。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申请单位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拨付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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