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免考条件: 1、专科毕业生在报考自考本科时可申请免考其专科与所报本科中学分、课程名、代码完全相同的课程。
2、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时,可申请免考课程中已经学过并且考试通过的课程,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考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
3、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时,可免考专、本科中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比如中文系可免考《大学语文》。 4、获得有关证书的可免考相应课程。
比如获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 综上,自考考生满足以上条件即可免考相应的科目,自考本科学历属于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信网可查。
社会在职考生和在校生均可报考,不受年龄、民族等条件的限制,因此有学历诉求的人选择自考本科也不失为取得本科学历的重要途径。 希望回答能帮助到你,你也可以追问。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有伪造或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考有效期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的课程。
扩展资料:
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
自学考试的课程根据命题的组织和使用范围分为两类,即:统考课程,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由全国考办命题的课程;省考课程,指在本省市范围内使用由本省市考委组织命题的课程。
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安排主要是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上半年安排在四月下旬的第一个周六和周日,下半年安排在十月下旬的第一个周六和周日。目前还有部分省市在每一月和七月也安排一些课程的考试。
自考有统一的办理毕业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六月和十二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教育考试网-所报考专业的部分课程已考过可否免考,怎么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教育考试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
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如果您是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以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可互相代替,如《中国革命史》可代替《毛泽东思想概论》)。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 、“线性代表”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
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中文类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中文类课程等等。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1、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或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本、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
2、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 《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 计算机应用基础 课程。
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 《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等课程。5、获得全国nit 《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 计算机应用技术 课程。
6、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语二》课程。
免考手续的办理流程免考手续考生在报名其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
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请参考自考365总结的各省免考规定。
具体转考免考手续,各个省市略有不同,最好是致电当地所在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考生可以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自考免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免考手续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一、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免考
1、统招生可免考已经合格的同名课程
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都可以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2、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专科及及其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
3、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4、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二、免考的办理流程
1、考生在报名期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2、本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
七种情况可免考 第一种:考生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本科英语(二);取得pets—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专科英语(一); 第二种: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原来所学专业与自考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相对应的,可免考相应的公共基础课; 第三种:已有本科学历的非外语专业毕业生学自考英语专业,可用原来所学的公共外语课(除英语外)免考自考第二外语,其中第二外语必须是规定的36种可作第二外语的语种; 第四种:英语专业外的外语专业专本科毕业生自考英语专业,可免考第二外语; 第五种:各类高等院校的本科结业生、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考各专业专科学习,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 第六种:已有国家承认专科以上学历参加自考,可免考已学过且要求相同、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 第七种:凡现行考试计划执行期中的自考课程合格成绩,无论哪个专业,专科还是本科,只要是同一门课,名称相同、代码相同、学分相同,即可在自考各专业、各层次中通用,且不用办免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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