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顺序:先地下后地上,先结构后装修,先主体后安装。
基础工程施工顺序:桩基础、土方开挖支护和降水、混凝土垫层、地下防水工程、基础钢筋、模板、混凝土工程。
主体施工顺序:钢筋、模板、混凝土工程,二次结构砌体工程。
装修工程顺序:室内外可同步施工也可先后施工,室外工程先外墙保温,再外墙装饰,然后门窗。室内先抹灰,再地面,然后是吊顶、地面、精装。安装工程穿插施工。
屋面工程:在室内精装前完成,按构造层次为:找坡层、找平层,保温层防水层,这个要根据设计要求,有可能设计的和我说的不一样,反正是从下向上一层一层做就完了。
一个是《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一个是《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这是两个不同的规范。
从事装修工程的话肯定是采用后者的规范了。
办理地坪施工需要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税务代码、使用原料的检测报告、漆类施工资质证。
环氧地坪施工 ,是用环氧树脂为主材、固化剂、稀释剂、溶剂、分散剂、消泡剂及某些填料等混合加工而成的环氧地坪漆。
环氧地坪也可称为环氧地面,是用环氧树脂为主材、固化剂、稀释剂、溶剂、分散剂、消泡剂及某些填料等混合加工而成的环氧地坪漆。
结合特定地坪施工工艺,现场地面装饰施工而成的一类地坪;环氧地坪细分有环氧平涂地坪,环氧砂浆地坪,环氧树脂地坪,环氧自流平地坪,环氧防静电地坪,环氧防腐蚀地坪,环氧防滑地坪,环氧彩砂水磨石地坪等等。
就是说国家规定的住宅装修时间早上8点至中午12点,下午2点至晚上6点。
还有就是物业管理条例里面了,有明确的施工时间规定,普通住宅小区装修时间都是周一到周五,早上9点到12点,下午14点到17点30分。有些管理松点的小区周六可以无噪音施工,但是星期天是不允许施工的,除非是未交付使用的小区。
每个省份规定的时间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异,居民正常休息时间内操作算扰民。容许装修的时间集中在7时到12时,14时到19时。具体的可以参照本省的要求。
最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甲级综合类机构:
1.综合技术资源
(1)建筑单位独立法人或依法授权,能承担法律责任,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经国务院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批准;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熟悉检测业务,并具有10年以上检验或工程管理的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检验管理的经历。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00人,技术人员不低于全体人员的70%,其中: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以上(含)不低于40%,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含)不低于20%,有满足专业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3人;无损探伤iii级人员至少2人;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2人,注册设备工程师1人。
建筑单位检测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检测人员不超过该专业检测人员规定数的1/3。(参照及修改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4)环境和设备:建筑企业有符合检验条件独立的实验室,面积不小于5000平米,检验设备必须满足检验业务的要求,分包项目不超过2%;
(5)建设单位信息化系统完善。
2.检测技术能力
应具备承担工程材料、建筑结构(含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门窗、建筑节能、室内空气环境、通风与空调、建筑智能和市政道桥工程验收需要的所有项目的检测和评定能力。
综合甲级单位须至少取得建设材料、主体结构、地基、幕墙门窗、建筑节能、通风与空调6个专业检测甲级资质,并具有其他专业一项专业甲级或者两项专业乙级检测资质
3.工作业绩:
(1)具有10年以上(含)从事检测经历,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2)主持行业/地方科研项目或行业/地方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乙级综合类机构:
1.综合技术资源
(1)建筑单位独立法人或依法授权,能承担法律责任,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经省级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批准;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熟悉检测业务,并具有8年以上检验或工程管理的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检验或工程管理的经历。工作人员不得少于80人,技术人员不低于全体人员的60%,其中: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以上(含)不低于30%,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含)不低于12%,有满足专业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一级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1人,一级注册设备工程师1人。
建筑企业检测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检测人员不超过该专业检测人员规定数的1/3。(参照及修改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4)环境和设备:有符合检验条件独立的实验室,面积不小于3000平米,检验设备必须满足检验业务的要求,分包项目不超过5%;
(5)建立了信息化系统。
2.检测技术能力
建筑施工单位应具备承担工程材料、建筑结构(含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门窗、建筑节能、室内空气环境、通风与空调、建筑智能和市政道桥工程验收需要的所有项目的检测能力。
综合乙级单位须至少取得建设材料、主体结构、地基、幕墙门窗、建筑节能、通风与空调6个专业检测乙级资质,并具有其他专业一项专业乙级检测资质。
3.工作业绩:
(1)建设单位具有8年以上(含)从事检测经历,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2)参加行业科研项目或行业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甲级专业类机构:
1.综合技术资源
(1)建筑单位有独立法人,资本金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
(2)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经省级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批准;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熟悉检测业务,并具有10年以上检验或工程管理的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检验管理的经历。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0人,技术人员不低于全体人员的60%,其中: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以上(含)不低于30%,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含)不低于15%,有满足专业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检测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检测人员不超过该专业检测人员规定数的1/3。(参照及修改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单位具有主体结构、钢结构专业甲级资质要求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3人,无损探伤iii级人员不少于2人;地基基础专业资质要求一级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2人;通风与空调专业资质要求一级注册设备工程师1人。
建设企业主体结构专业甲级资质还必须具有建筑材料专业甲级资质。
(4)环境和设备:有符合开展本专业检验工作独立的试验室,试验室面积不小于500平米,检验设备必须满足检验业务的要求,不得有分包项目;(见附表)
(5)开展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的专业类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关的工程材料的检测技术资源。
2.检测技术能力
应具备承担本专业工程验收需要的所有项目的检测和评定能力。(见附表)
3.工作业绩:
(1)具有10年以上(含)从事检测经历,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2)参与行业/地方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
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乙级专业类机构:
1.综合技术资源
(1)建筑单位有独立法人,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2)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经省级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批准;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负责人应具备中级技术职称,熟悉检测业务,并具有5年以上检验或工程管理的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检验管理的经历。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0人,技术人员不低于全体人员的50%,其中: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以上(含)不低于25%,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含)不低于12%:检测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检测人员不超过该专业检测人员规定数的1/3。(参照及修改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单位主体结构、钢结构专业资质要求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无损探伤iii级人员不少于1人;地基基础专业资质要求一级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1人。
主体结构专业乙级资质还必须具有建筑材料专业乙级以上资质。
(4)环境和设备:建筑企业有符合开展本专业检验工作独立的试验室,试验室面积不小于300平米,检验设备必须满足检验业务的要求,不得有分包项目;(见附表)
(5)开展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的专业类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关的工程材料的检测技术资源。
2.检测技术能力
应具备承担本专业工程验收需要的相关项目的检测能力。(见附表)
3.工作业绩:
(1)建设单位具有5年以上(含)从事检测经历,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2)每年工程检测项目应不少40项或材料检测项目不少于3000组。
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丙级专业类机构
1.综合技术资源
(1)建筑单位独立法人,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经省级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批准;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负责人应具备中级技术职称,熟悉检测业务,并具有2年以上检验或工程管理的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具有3年以上检验或工程管理的经历。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5人,技术人员不低于全体人员的50%,其中: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以上(含)不低于20%,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含)不低于12%:检测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检测人员不超过该专业检测人员规定数的1/3。(参照及修改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建筑企业主体结构、钢结构专业资质要求二级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
建筑施工单位主体结构专业丙级资质还必须具有建筑材料专业丙级以上资质。
(4)环境和设备:建筑单位有符合开展本专业检验工作独立的试验室,试验室面积不小于200平米,检验设备必须满足检验业务的要求,不得有分包项目;(见附表)
(5)开展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的专业类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关的工程材料的检测技术资源。
2.检测技术能力
建设单位应具备承担本专业工程验收需要的相关项目的检测能力。(见附表)
3.工作业绩:
(1)具有2年以上(含)从事检测经历,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2)每年工程检测项目应不少30项或材料检测项目不少于2000组。
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程承包范围
(一)综合类资质标准
综合甲级资质的检测机构:可跨地区承担各类建设工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以下同)的质量检测业务,范围不受限制。
综合乙级资质的检测机构:可在本省内承担中型及以下建筑工程以及中型及以下市政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二)专业类资质标准
专业甲级资质的检测机构:可跨地区承担对应专业各类建设工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专业乙级资质的检测机构:可在本省内承担对应专业的中型及以下建筑工程以及中型及以下市政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专业丙级资质的检测机构:可在本省内承担对应专业的小型建筑工程(不含学校、医院以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以及小型市政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是国家强制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标准号:gb50327-2019
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3.1.3,3.1.7、3.2.2、4.1.1、4.3.4、4.3.6、4.3.7、10.1.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19年12月9日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防火安全
5、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6、防水工程
7、抹灰工程
8、吊顶工程
9、轻质隔墙工程
10、门窗工程
11、细部工程
12、墙面铺装工程
13、涂饰工程
14、地面铺装工程
15、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工程
16、电气安装工程
附录a:本规范用词说明
1、总则
1.0.1、为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住宅建筑内部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1.0.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住宅装饰装修interior decoration of housings
为了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住宅内部表面和使用空间环境所进行的处理和美化过程。2.0.2、室内环境污染indoor environmenta1 pol1ution
指室内空气中混入有害人体健康的氧、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现象。
2.0.3、基体primary structure
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2.0.4、基层basic course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表面层。
3、基本规定
3.1施工基本要求
3.1.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3.1.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1.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上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3.1.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1.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1.6、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3.1.7、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3.1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3.1.9、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人员应衣着整齐。
2、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管理。
3、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4、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
5、室外堆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
6、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
7、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
8、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3.2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3.2.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2.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3、住宅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蛀处理。
3.2.4、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
3.2.5、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
3.2.6、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
3.2.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积极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3.3成品保护
3.3.1、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
2、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3.3.2、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
1、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2、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3、对邮箱、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4、防火安全
4.1一般规定
4.1.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4.1.2、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规定。
4.2材料的防火处理
4.2.1、对装饰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使其被阻燃剂浸透,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4.2.2、对木质装饰装修材料进行防火涂料涂布前应对其表面进行清洁。涂布至少分两次进行,且第二次涂布应在第一次涂布的涂层表干后进行,涂布量应不小于500g/
1.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是指针对建筑内、外部装饰工程进行设计、造价、选材、施工以及管理、检测等的职业技术、技能。就业面向装饰施工管理、建筑装饰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咨询、建筑装饰预算或工监理等岗位。
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为普通高职高专土建大类专业目录下设的一门专业,属于建筑设计类专业。该专业为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学制三年,接受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的研究、指导、咨询、服务等工作。
3.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的主要学习课程包括:建筑工程制图、素描、速写、色彩、建筑装饰构造、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平面与立体构成、装饰工程概预算、室内设计与表现等、建筑制图与cad、建筑美学、3dmax、建筑装饰施工技术、建筑装饰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组织、建筑装饰工程招投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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