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和教育法规三个部分。考试所占比例约为:教育学基础知识40%,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40%,教育法规20%。
第一部分:教育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主要有:教育学概论、教育与人的发展、教育与社会的发展、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途径、学校以及教师与学生。
1.教育学概论包括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和任务,教育的起源、发展、本质和基本规律,教育劳动的特点及教育思想的历史演进。
2.教育与人的发展包括人的发展的理论构建基础、人的身心发展及其规律、人的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
3.教育与社会发展包括现代教育的功能、教育优先发展、教育现代化以及未来社会的发展与教育等。
4.教育目的包括我国和国外的教育目的。
5.教育内容包括我国的教育内容和教育内容的科学规范。 6.教育途径包括教学过程、教学环境、综合实践活动等八方面内容。
7.学校包括学校的教育制度。
8.教师与学生包括教师的职业、角色、特点、心理品质、威信、基本素质,教师职业专业化,教师教育,学生和班主任。
第二部分: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心理学概论、学习心理、品德心理、教学心理和差异心理的基本知识。
1.心理学概论包括心理学与教育的结合、教育心理学的任务与研究方法和教育心理学发展简况。
2.学习心理包括学习概论、学习动机、知识的掌握、技能的形成等八方面内容。
3.品德心理包括品德形成的心理学理论、品德形成过程的心理成分、学生品德培养的心理分析、优秀学生的心理特点与教育、品德不良学生的心理特点与矫正五方面内容。
4.教学心理包括课堂教学概述、课堂教学的人际交往。 5.差异心理包括智力差异、人格差异。
第三部分:教育法规。主要包括:教育法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教育法概论包括教育法及教育法的基本涵义、教育法的体系和教育法律的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和教育法规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教育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主要有:教育学概论、教育与人的发展、教育与社会的发展、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途径、学校以及教师与学生。
第二部分: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心理学概论、学习心理、品德心理、教学心理和差异心理的基本知识。
第三部分:教育法规。主要包括:教育法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教师职业应具备的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一般方法论知识教师知识结构的最上位层面是一般方法论知识。
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系统科学、逻辑学知识等。教师必须掌握科学的认识方法、科学的分析方法以及科学的表达方法,才能在正确的方法论指导下从事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活动。
一般科学文化知识教师知识结构中间层面的是一般科学文化知识。包括基础知识、较为广博的文化科学知识和良好的文化素养、文化科学发展史知识和文化科学的新发展和新成果三个方面。
教育学科知识要成为一位好教师,不但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结构,还要了解和遵循教育工作的规律,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等基本教育理论和知识。教育学科知识是关于教师“如何教”的知识。
一名优秀的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教育理论包括;教育概论、教学论、德育论、教师论、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心理与教育测评、青少年心理学及学科教学论、课程论、当代世界教育思潮。既要包括普通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又应包括学科教育学和教材教法知识。
学科专业知识教师所从事的是具有的特定专业的实践工作,只有具备一定学科专业知识水准,教师才有可能进行有效教学。随着科学文化的发展和知识的更新,教师就更有必要了解自己专业的最新成就和发展趋势,并且涉猎一些相邻学科的知识,优化知识结构,满足学生广泛的求知欲。
实践知识教师的经验作为实践性知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教师的教学行为和教学效果。教师知识结构中包含着实践知识(practical knowledge)的因素,教师的实践知识是一种多义的、活生生的、充满柔性的知识;是凭经验主动地解释、矫正、深化现成的知识而形成的综合性知识。
教师实践知识是来自教学实践的智慧,是一种“缄默知识”(tacit knowledge)。教师的实践知识作为一种缄默知识也是一种个人化的知识。
“教师的个人实践知识主要关涉教师在教学情境中如何处理所遇到的困境的知识,是一种体现教师个人特征和教学智慧的知识。
教师职业应具备的教育专业基础知识:
一般方法论知识
教师知识结构的最上位层面是一般方法论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系统科学、逻辑学知识等。教师必须掌握科学的认识方法、科学的分析方法以及科学的表达方法,才能在正确的方法论指导下从事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活动。
一般科学文化知识
教师知识结构中间层面的是一般科学文化知识。包括基础知识、较为广博的文化科学知识和良好的文化素养、文化科学发展史知识和文化科学的新发展和新成果三个方面。
教育学科知识
要成为一位好教师,不但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结构,还要了解和遵循教育工作的规律,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等基本教育理论和知识。教育学科知识是关于教师“如何教”的知识。一名优秀的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教育理论包括;教育概论、教学论、德育论、教师论、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心理与教育测评、青少年心理学及学科教学论、课程论、当代世界教育思潮。既要包括普通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又应包括学科教育学和教材教法知识。
学科专业知识
教师所从事的是具有的特定专业的实践工作,只有具备一定学科专业知识水准,教师才有可能进行有效教学。随着科学文化的发展和知识的更新,教师就更有必要了解自己专业的最新成就和发展趋势,并且涉猎一些相邻学科的知识,优化知识结构,满足学生广泛的求知欲。
实践知识
教师的经验作为实践性知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教师的教学行为和教学效果。教师知识结构中包含着实践知识(practical knowledge)的因素,教师的实践知识是一种多义的、活生生的、充满柔性的知识;是凭经验主动地解释、矫正、深化现成的知识而形成的综合性知识。教师实践知识是来自教学实践的智慧,是一种“缄默知识”(tacit knowledge)。教师的实践知识作为一种缄默知识也是一种个人化的知识。“教师的个人实践知识主要关涉教师在教学情境中如何处理所遇到的困境的知识,是一种体现教师个人特征和教学智慧的知识。
中小学教师资格统考,小学笔试科目二是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其考试内容主要涵盖:教育知识与应用、教学知识与能力两大板块。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2科)
《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内容:
①前者包括教育基础、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
②后者包括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
③能力要求分为了解、理解或掌握、运用三个层次。
扩展资料
考试科目
统考:国家统考地区的笔试科目与地方自主考试不同。地方自主考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国家统一考试分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四个层级,不同层级考试科目不同。根据规定,笔试和面试都通过方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国家统考试点地区有:河北、上海、浙江、湖北、海南、广西、山西、安徽、山东、贵州、江苏、吉林、陕西、福建。其中,湖南、陕西、山西教师资格是一年一次考试,上半年不举行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
有些省份还需要考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学科专业素质,教育方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教学法。此信息仅供参考,详细情况以各地报名简章原文为准。如有出入,请大家予以指正!
省考:主要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地区还需考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科目。
考试分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和幼儿园3个级别。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中学层次考试;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小学层次考试;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幼儿园层次考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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