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诗歌作文汇编10篇
诗歌作文 篇1
善用修辞,展现语言的灵动美。对仗加上精彩的引用,给文章营造了一种朦胧,一种诗意,一种灵动。读后满口余香。这样的语言, 阅卷老师能不打高分?
人生弯弯曲曲水,世事重重叠叠山;
诗文奇奇丽丽美,待我认认真真游。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绡香断有谁怜?漫步在林黛玉的诗歌里,读到的是口齿噙香对月吟的凄美,悟到的是风刀霜剑严相逼的绝望,看到的是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的愁怨。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漫步在杜甫的诗歌里,读到的是江间波浪兼天涌,塞上风云接地阴的豪壮,悟到的是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真情,看到的是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的和谐。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漫步在李白的诗歌里,读到的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悟到的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清新,看到的是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感伤。
漫步在诗歌王国中,我不仅看到了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的林黛玉,草堂留后世,诗圣著千秋的杜甫,樽中酒,篱下诗,岂甘了此一生的李白,我还看到孤忠报楚国,余风波及汉湘人的屈原,笔诤时政、心在苍生、万户争传新乐府的白居易,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的蒲松龄,看到了
漫步在诗歌王国中,我看到了屈原遭放逐,却依然故我,乘骐骥以驰骋兮,来吾道夫先路;看到了陶渊明辞官回家,不为五斗米折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看到了李白被贬,依旧高喊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看到了
漫步在诗歌王国中,我悟到了什么是真正的人生!谁才是真正的英雄!悟到了生命短暂,世上没有永恒的侥幸让我们沾沾自喜,也没有永恒的不幸让我们痛不欲生;悟到了要不为金钱名誉所惑,要做真的自己,善的自己,美的自己。悟到了
人生曲曲折折弯,世事梦梦幻幻云;
诗文真真切切情,我已完完整整游。
总结:文章中巧妙的引用古诗已给文章增添了许多诗的意蕴,而开头作者仿照古诗所写的句子,既贴切形象,符合 文意,又彰显了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让一般考生望尘莫及。
诗歌作文 篇2
还在回味着初秋的惬意,贪享着中秋的硕果,
不觉已到深秋。
就那么轻轻的,才一个转身,就已满树叶落,
敲打我的敏感的心灵。
从踩在落叶上,发出的“吱吱嘎嘎”的声音里,
窥视这个萧瑟的季节,顿感很冷。
但还有几片黄叶,仍倔强的停留在干去的枝头,
瑟瑟的摇曳着它们已单薄的梦想。
温顺,从此后变为一种奢侈,
斑斓的色彩,也有悲壮变为凄冷。
凉如水的寒意,由指尖随着血脉直抵胸口,
吞噬着身体里全部的暖。
美女们不得已,把衣领竖起,
用仅有的薄衣裹严,渐显干皱的皮肤。
唇却如何藏起,只得任由深秋的风,把它吹到干瘪,
舌游过,一遍又一遍,最后勾勒出了一道暗红的唇线来。
诗歌作文 篇3
文化如雨,为我灌溉知识田野;文化如船,为我航行文字海洋;文化如鹰,为我飞入成语天空;文化如杯,为我斟满诗歌美酒。
一切事物随着时间的流逝都会化为虚无,但我想,唯有这文化才能永久的在天地间立足,中华上下五千年,为我们留下的不仅仅是物质遗产,更是无尽的文化宝藏,在这些丰富的“宝藏”中,我独爱诗歌。
我热爱它,并非是因为它的价值地位,也并非是他的文明远扬,我热爱的是它独有的、特殊的、美好的东西。
诗歌,我热爱它的从小陪伴。如今它在我心中已不再是简短的几句话,押韵工整的一篇文章了,在我心中,它是一种精神、一种情感、一种异样的表达方式。从“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到“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再到“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字里行间都向外透露着作者的思想和情感。随着我从懵懂无知变到明白事理,慢慢地我开始热爱它,它也渐渐根植于我的内心。
诗歌,我热爱它丰厚的文化底蕴。悠悠千百年,时光为我们锻造智慧的晶石,让我们由齐庄“却愁宴罢青娥散,扬子江头月半斜。”知道了黄巢兵乱,由文天祥的“山河破碎风飘絮,身世浮沉雨打萍”知道了元朝的动乱,一首首诗千古流传,向我们传递着信息,也告诉我们许多道理、许多文化传统。
诗歌,我热爱它多姿多彩的情感。每首诗每句话每个字都蕴含着诗人深深的情感,不管是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忧国忧民,还是韩愈的“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的喜春、开心之情,或是杜牧的“东风不与周郎便,铜省春深锁二乔”的感慨历史,都是作者所表达的独一无二的情感,是被我们感动的情感。
这些传统文化中的古典诗词,可谓是粒粒珠玑,句句璀璨夺目,满纸留香,让人回味无穷。
正是因为这些,我才热爱诗歌。所以:
让我们轻轻走近这些在历史长河彼岸摇曳的花朵,闭上眼睛感受它们让人沉醉的韵味;让我们慢慢靠近这些在时光天空闪烁的星星,伸出双手拥抱它们散发出的灿烂光辉;让我们与仙人携手,共同品味这:
千年文化为我们斟满的诗歌美酒!
诗歌作文 篇4
我从小就喜欢读诗。
幼儿时,在几个长辈旁边,我用那稚嫩的童音一遍一遍地读着会读而不理解的古诗。在她们的夸赞声中,我享受着读诗的乐趣。
小学,我对诗的痴迷更进一步。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们在老师的领读下一遍又一遍地读着李白的《静夜思》,我奇怪,这短短二十个字为什么占了课本的整整一页?当老师对分析这首诗后,我才深深知道李白那种像明月一般透明的思乡情感,是一页纸远远承载不了的。此后,我对诗更痴迷了,每读懂一首诗,读懂一个诗人的情怀时我就像探险家找到宝藏时一样兴奋。
现在,诗已经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每到晚上,我做完作业后,我家便成为诗的殿堂。你看,一位美丽的妇女正拿着书深情地朗诵着诗歌;你看,一位帅气的先生正对着窗外流利地背诵那古朴的诗词;还有一个活泼的孩子,他正在品味诗中传达的情感,脸上显得很陶醉。没错,这就是我家。三人齐声朗读:“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戌轮台。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妈妈说:“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躺在病榻上不为自己的病体担忧,却想着为国家戍守边疆,多么可敬啊。”爸爸说:“做梦都是骑上战马驰骋边疆的情景,风雨飘摇中的宋代有这样忠贞的人是多么可贵。”一首诗歌,那么短的字数,却包含了一个时代,包含了一个民族的心声。还有什么比诗歌更能在最短的时间里产生这种巨大的震撼力呢?
早上,爸爸洗脸刷牙,妈妈锅台边忙早餐,我整理书包,在晨起这紧张的交响乐中,我们不忘抢背一遍昨晚上品过的诗歌。诗歌,是我家三口的温馨剂,是我心灵的热鸡汤。
我爱诗,爱诗人的情怀,爱诗意的生活。
诗歌作文 篇5
随着相关部门对诗歌的愈加重视,全民学诗歌变得司空见惯。
诗歌,有着中华人民千百年的历史,在文学上有着崇高的地位。诗能够自成一格,也能与其他艺术相结合,如诗剧、圣诗、歌词或散文诗,文字配上音乐则称为歌。诗歌是一种主情的文学体裁,它以抒情的方式,高度凝练,集中地反映社会生活,用丰富的想象、富有节奏感、韵律美的语言和分行排列的形式来抒发思想情感。诗歌是有节奏、有韵律并富有感情色彩的一种语言艺术形式,也是世界上最古老、最基本的文学形式。
但是!学诗歌是好事,有些人却为了方便和好玩,学诗歌变成了改诗歌,居然还把改完后的诗歌放到网上,误导大家,以至于出现这种场面—学杂了!
有这样一个例子,初一月考过后,很多人竟然在试卷的默写题丢分严重,这些学生在发现自己答案错了之后还拿着试卷去问老师,他们还以为自己是对的!让我们看看他们的试卷吧。
“天生我材必有用,老鼠儿子会打洞。”“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一朵花。”“今夜偏知春气暖,虫声新透绿豆沙。”等等,情况可以说是惨不忍睹,难道问题出在书本上?不不不,这问题应该出在他们身上,因为我们不难看出,书本上有明显的答案。比方说像上面的天生我材必有用的下一句,书本上明明白白写有是:千金散尽还复来,后面两首诗歌也有正确的答案在书上,这就可以肯定,问题出在他们身上。
有人会问,出现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为什么,那该如何解决呢?
在我看来,出现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贪图方便背诵和恶搞诗歌以达到某种目的,从而导致一错再错,出现了这种情况。但其解决方法并不困难,重新背诵,以书本为准,不恶搞便可。
当然我们不能读死书,还要多加理解诗歌的意思,这样才能读通,读顺,才能完全理解诗歌中诗人想表达的东西,也能更好的学习诗歌。
学诗歌是一件好事,但方向不对便适得其反。
诗歌作文 篇6
诗歌的语言,如行云流水;诗歌的意境,似大雾弥漫山谷般朦朦胧胧。我喜爱诗歌,视它如生命,它是我才思的源泉,是我精神精髓。你可曾听到,屈原那满心的热血在澎湃;你可曾看到,静女的俏皮可爱,与男子的憨厚踟蹰;你可曾感受到,刘兰芝与焦仲卿生死离别的痛苦……只是我内心最深处的感动。
我曾听到,屈原身为贵族却对社会制度有着自己的见解,也听到他想改革的心灵呐喊,当然还有他那郁郁不得志的苦闷。是他的香草美人,让我看到了高尚的品质,是他的“不抚壮而弃秽兮,来吾道夫先路”让我感受到了他急切的`想要改革的愿望。是他的汨罗江之死,让我无限惋惜。
是他让我懂得了,我们应心怀大志,为身边的人出一份力,做一点贡献,如果没有那千古流传的《离骚》,我如何懂得这些,如何获得心灵上的成长?!
我曾看到,女子约见男子却又躲在角楼里的俏皮,也看到憨厚的男子不知如何是好的踟蹰。是《诗经》优美而押韵的文字,让我看到了热恋中的男女的炽热情感是《诗经》让我感受到了那热烈却含蓄的美好:是《诗经》改变了我对古人刻板、教条的看法,发现原来他们的生活也是丰富而多彩的。
是静女让我看到女性可爱而俏皮的心,是《诗经》开启了我对美好青春的向往。如果没有它,我如何全身心地感受青春的欢乐和美好?
我曾感受到,兰芝回娘家后的无奈与思夫之情,也曾感受到,焦仲卿对兰芝的深情与依依不舍。是她让我感受到了“欲加之罪”的无情,也让我了解到爱情的坚贞与伟大,让我感到“芦草韧,盘石坚”的深情。
如果没有这凄美的《孔雀东南飞》,我如何能感受到“举身付清池,自挂东南枝”的悲壮和那生死不相离的情感?!
诗歌,你对我很重要,是你带我看遍人间的悲欢离合,是你让我感受到人情感的美好,也是你让我在诗歌中成长,学会了奉献,学会珍惜朋友,亲人之间的微妙的情意。
诗歌作文 篇7
现在的我们都知道,我们现在的诗人,已经很难达到古人作诗的水平,但是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诗歌正在逐渐走下神坛,我们当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草根诗人,他们出身平凡,用最朴实的文字写出了自己的生活经历,每一首都直击人心。
关注诗歌的人越来越多,这并不是一件坏事,诗歌逐渐走下神坛,深入大家的心中,这也是一件好事。但是,我们在写诗的时候,要保留着对诗歌最原始的那种敬意,虽然文笔可能不一定会有前人写的那样好,但也要力求有诗歌最起码的韵调。对诗歌来讲,不管是翻译外国的诗作,还是自己创作,不能乱造。
几年前,冯唐版《飞鸟集》引起了人们的热议,因为在他的翻译之中,语言过于生活化,有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粗俗的语言,这就误解了泰戈尔本来的意思,在他原本的诗句之中还加入了一些自己的理解和创作。诗歌最基本的属性就在于它优美的语言,高雅的意境,虽然现在诗歌走下神坛,内容变得更能够反映大众内心,但是内容也不能显得过于粗俗,过于直白没有意义的语言会瓦解诗歌本身具有的一种意境和情趣。
愿现代的诗人能够保持自己的初心,保存自己对待诗歌的虔诚态度,用心真正去创作一些有内容情趣的诗歌。
诗歌作文 篇8
成长岁月里,诗歌无处不在。
诗歌给我带来了美的享受。“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读着这些诗,让我仿佛看到了四季秀美的风光,不禁给我带来了美的享受,还教会我许多做人的道理。
记忆中最早的一首诗是《悯农》:“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不知道多少次吃饭时,妈妈告诉我粮食来之不易,要懂得珍惜。在一次阅读课上,我学习了古诗《明日歌》与《今日歌》,诗词中多次提到“明日”和“今日”,反复告诫我们,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时间,才能有所作为。而孟郊的《游子吟》中的诗句使我懂得了父母抚养我们的辛苦,让我们懂得长大后要尽孝回报……
诗歌,历史的沉淀,文化的精华。我爱诗歌,愿诗歌与我同行!
诗歌作文 篇9
美是什么?也许是“江花红胜火,春水绿如蓝”的人间盛景;也放是“美目盼兮,巧笑倩兮”的君子好俅;也许是“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馐值万钱”的美味佳肴……但我羁旅尘世总能遇见身畔无与伦比的美丽。
上帝赐予我黑白分明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缤纷至美的心灵。
返校那天是个阴天,低低的天幕仿佛沾满泥污后漂洗多次而褪色混浊的灰布,徒然让人倍感压抑。我忍受不住这压迫,快带蹬上踏板进入车厢,找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倚坐着发呆。
也不知开过了几站,一声声沙哑的“等等、等一下”将我从迷茫中唤醒,将要关上的门又打开了,前门上来一个像天幕一样的中年男子,一个不曾被岁月轻饶的阶下囚徒。他面容灰败憔悴,佝偻着脊背,消瘦的身形,宽大的藏蓝色工作服沾满了沙浆和油漆,散发着一种刺鼻的气味。
司机粗暴地关上车门,嘴中嘟囔着不满;售票员吼他买票,刺目的白眼伴随着满腹的牢骚狠狠摔在他的脸上,践踏蹂躏着他原本就近乎卑微的自尊。下雨了,黄豆大的雨滴噼里啪啦地砸在玻璃上,流下一道道晶莹的痕迹。
“年轻人,坐这儿来,累了一天了,不容易啊!”车厢后排一个白发老人缓慢却有力地站起来,招呼着那中年人。中年民工原本准备蹲在车厢角落的身子渐渐直起来,脸上的皱纹里露着些许惊愕。又一个清脆的童音:“叔叔,您坐我这儿吧,我和妈妈要下车了。”边说边拄着座位屁股一个劲地往下滑。中年人眼圈红了,隐隐有泪意。我迟疑着,想着漫长的旅途,受伤的膝盖……直到那老人又冲他笑着点了几下头,那中年人才缓慢又有些僵硬地拖着行李向后走去,他停住在老人面前,哽咽着说了一句“谢谢!”那老人爽朗地伸手拍了拍中年人的肩,说句“我年轻时就干你这一行的。”车到站了,老人缓步下车,背影消失在雍和宫熙攘的人流中,只有那白得近乎透明的头发像佛前香炉中的香烟久久不散。那小女孩蹦跳的身影像一缕阳光穿透了人心。
天晴了,车门关上的瞬间,大股檀香冲入鼻腔,远处传来隐隐的转经纶响……
这红尘太苦太污太锦簇,这人情总扶总疏总麻木。眼泪冷了热土,漠然断了情愫。这世上无数被白眼与鄙夷践踏的人踽踽独行,在这尘世间承受着百年孤独,绝望而无助。我们何时才能擎起人性关爱之烛,将众生普渡?来路不可回头顾,人情与爱心才是人生最终的夙悟。
诗歌作文 篇10
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想了好几个标题,如原生态的魅力、原始的力量等,最后都不满意,便换成了原浆诗歌。喝酒的人都知道,原浆是没有勾兑的酒浆,大约70度左右,一口喝进去,如同一道火焰,沿着咽喉呼叫着下滑,直辣得饮酒人双眉紧皱。但片刻之后,饮酒人会双唇微微张开,情不自禁地喊一声:“真过瘾!好酒!”
读诗如同饮酒。有些诗歌像勾兑的酒水,当时喝着舒服,但没有后劲,不值得回味。我更愿意读那些原浆式的诗歌,那是一种荡气回肠的灵魂冲击。
几年前,我在济南书店购得一册《外国抒情诗精华》,里面有英国诗人休斯的诗歌数首。一开始,我只是稍微喜欢休斯,对他的意义并不是真的理解。更准确地说,我是没有做好靠近他的准备,我的酒量还不够大。去年开始,我没有理由地喜欢上了他,我简直被他那种原始的、不加雕饰的艺术美给迷住了。用天翻地覆来形容他的诗歌给予我的震撼,一点也不过分。像火山突然爆发?像暴风骤雨席卷而来?像一群野兽进入村庄?惊讶、慌乱、刺激、目瞪口呆,我简直无法准确地表述我当时阅读的表情。
那真的是一团团火、一声声雷、一道道波涛、一轮轮烈日!你听,休斯的诗句带着野外的狂风在月夜呼啸而至——
“风掠过,弯着腰的狼发颤了。它嚎叫,你说不准是出于痛苦还是欢乐。地球就在它的嘴边,黑压压一片,想通过它的眼睛去观察。它来回走着,拖曳着肚子,可怕地呜咽着。它必须喂养它的皮毛。夜晚星光如雪地球吱吱地叫着。”(《狼嚎》)
“我的双脚钉在粗砺的树皮上。真得用整个造化之力才能生我这只脚、我的每根羽毛:如今我的脚控制着天地或者飞上去,慢悠悠地旋转它——我高兴时就捕杀,因为一切都是我的。我躯体里并无奥秘:我的举止就是把别个的脑袋撕下来——”(栖息着的鹰))
“整整一夜,这所房子远远地漂浮海上,树木在黑暗中崩裂,群山在轰轰作响,风大步踏过窗下面的田野,推开黑暗和炫目的夜露踉跄向前。”(《风》)
“草地上警惕的光滑的鸫鸟是可怖的,它像卷曲的钢而不象生物——一对平稳的乌溜溜、无表情的眼,两条细腿准备做突兀的跃动——一纵,一跳,一刺以夺得瞬间,拖出一条蠕动着的虫。没有懒散的踌躇,没有慵倦的注视,不叹气,也不搔头。就只有跳跃,劈刺和掠夺的瞬间。”(《鸫鸟》)
休斯是二战后英国文坛上涌现出来的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也是美国著名自白派诗人西尔维娅?普拉斯的丈夫,后者于1963年自杀身亡。他自1957年因发表诗集《雨中鹰》而一举成名之后,给英国文坛带来一股清新之风。他的诗,打破了传统诗歌平板、陈滞的修辞传统,力主用直白、强烈的语调表现深刻的内在情绪。休斯的诗与温柔无缘,与慢条斯理没有关联。休斯的诗深入大自然,尽力地进行开掘。他诗歌的主体多数是自然和荒野。他的诗歌是暴力的宣扬和展示,他擅长将动物界的暴力演绎为活泼耐读的风景。他在诗中大量使用丰满、鲜活的意象,以说明本人对于某些社会现象的看法。休斯描写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力量的对比,并试图以此来找出两方的某种相似之处,并通过自然界的某些生物来发泄自己对于人类社会的不满和隐忧。
好了,我无需在这里饶舌了。你看,那群可爱的思想的狐狸已经在神秘中向我们的地界靠近了——“穿过空地,象一只眼睛,广阔深邃的碧绿颜色,闪闪发亮,全神贯注,来到干它自己的事情,直至带着突然强烈炙热的狐狸气味它进入了头脑里黑暗的洞穴。窗外依然没有星辰,钟声滴答,纸上却已印下了文字。”(《思想的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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