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九章 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
第四十五条 行政单位在年度终了前,应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决算编审工作要求,对各项收支账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的清理结算。并在此基础上办理年度结账,编报决算。
第四十六条 清理、核对年度预算收支数字和各项缴拨款,保证上下级之间的年度预算数和领拨经费数一致。
第四十七条 为了准确反映各项收支数额,凡属本年度的应拨款项,应当在12月31日前汇达对方。主管会计单位对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和预算外资金拨款,截止12月25日为止,逾期一般不再下拨。
第四十八条 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要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要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如实列报。年度单位支出决算,一律以基层用款单位截止12月31日止的本年实际支出数为准,不得将年终前预拨下级单位的下年预算拨款列入本年的支出,也不得以上级会计单位的拨款数代替基层会计单位的实际支出数。
第四十九条 行政单位的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收入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各有关账户,编入本年决算。主管单位收到财政专户核算的预算外资金属于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部分应及时转拨所属单位,不得在“暂存款”挂账。
第五十条 行政单位年终要及时同开户银行对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要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有价证券账面数字,要同实存的有价证券实际成本核对相符。
第五十一条 年终前,应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清理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的,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作出处理,调整账务,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第五十二条 行政单位在年终清理结算的基础上进行年终结账。年终结账包括年终转账、结清旧账和记入新账年终转账。账目核对无误后,首先计算出各账户借方或贷方的12月份合计数和全年累计数,结出12月未的余额。然后,编制结账前的“资产负债表”,试算平衡后,再将应对冲结转的各个收支账户的余额按年终转账办法,填制12月31日的记账凭单办理结账冲转。
结清旧账。将转账后无余额的账户结出全年总累计数,然后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本账户全部结清。对年终有余额的账户,在“全年累计数”下行的“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再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年终余额转入新账,旧账结束。
记入新账。根据本年度各账户余额,编制年终决算的“资产负债表”和有关明细表。将表列各账户的年终余额数(不编制记账凭单),直接记人新年度相应的各有关账户,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以区别新年度发生数。
第五十三条 行政单位的决算经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核批复后,需调整决算数字时,应作相应调整。
你好!仅供参考 , 祝事事顺利 , 望采纳不胜感激!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年终结帐主要 帐务处理的规定 一、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账务处理 (一)年末,结转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1、基本支出结转 (1)年末,将“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拨款”科目的本年发生额转入“财政拨款结转—收支转帐—基本支出结转”科目的贷方。
借: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拨款—人员经费 借: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拨款—日常公用经费 贷:财政拨款结转—收支转帐—基本支出结转—人员经费 贷:财政拨款结转—收支转帐—基本支出结转—日常公用经费 (2)年末,将“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科目的本年发生额转入“财政拨款结转—收支转帐—基本支出结转”科目的借方。借:财政拨款结转—收支转帐—基本支出结转—人员经费 借:财政拨款结转—收支转帐—基本支出结转—日常公用经费 贷: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贷: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项目支出结转 (1)年末,将“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拨款”科目的本年发生额转入“财政拨款结转—收支转帐—项目支出结转”科目的贷方。
借: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拨款— xx项目 贷:财政拨款结转—收支转帐—项目支出结转—xx项目 (2)年末,将“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科目的本年发生额转入“财政拨款结转—收支转帐—项目支出结转”科目的借方。借:财政拨款结转—收支转帐—项目支出结转—xx项目 贷: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xx项目 (3)年末,将完成项目的结转资金转入“财政拨款结余—结余转账 支出结余”科目的贷方。
借: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结转—项目支出结转—xx项目 贷:财政拨款结余—结余转账—项目支出结余 (4)年末,冲销有关明细科目,将各明细科目余额转入 目的贷方。借:财政拨款结余—结余转账—项目支出结余 贷:财政拨款结余—剩余结余 (二)因发生差错,调整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按实际调增调减财政拨 款结转的金额 借(或贷):有关科目 贷(或借):财政拨款结转—年初余额调整 (三)从其他单位调入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按实际调增的额度或调入的资 金数额 借:银行存款等 贷:财政拨款结转—归集调入—xxxx (四)按规定上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剩余结余”明细科—项目 借:财政拨款结转—归集上缴—xxxx 贷:银行存款(或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五) 用途 借:财政拨款结余—单位内部调剂—xxxx 贷:财政拨款结转—单位内部调剂—xxxx 单位内部调剂结余资金,经批准对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改变资金 二、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一)1、年末,结转本年度其他资金收入和支出非项目资金结转 (1)年末,将“其他收入—非项目资金收入”科目的本年发生额转入“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非项目结余—收支转帐”科目的贷方。
借:其他收入—非项目资金收入—x部门(或自筹资金)--xxx 贷: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非项目结余—收支转帐 (2)年末,将“经费支出—其他资金支出—基本支出”、“拨出经费—基本支出”科目的本年发生额转入“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非项目结余—收支转帐”科目的借方。借: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非项目结余—收支转帐 贷:经费支出—其他资金支出(或拨出经费)—基本支出2、项目资金结转— xx (1)年末,将“其他收入—项目资金收入”科目的本年发生额转入“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结转—收支转帐”科目的贷方。
借:其他收入—项目资金收入— xx项目 贷: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结转—收支转账—xx项目 (2)年末,将“经费支出—其他资金支出—项目支出”、“拨出经费—项目支出”科目的本年发生额转入“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科目的借方。借: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结转—收支转帐—xx项目 贷:经费支出—其他资金支出(或拨出经费)—项目支出 (3)缴回或转出项目结余 a、需要缴回原项目资金出资单位的 借: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结转—结余调剂—xx项目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 b、将项目剩余资金留归本单位用于非项目的 借: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结转—结余调剂—xx项目 贷: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非项目结余—结余调剂 (4)用非项目资金结余补充项目资金 借: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非项目结余—结余调剂 贷: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结转—结余调剂—xx项目3、年末,冲销有关明细科目余额(年末收支转账后)— xx —项目结转—收支转帐” 借:其他资金结转结余—收支转账、年初余额调整、结余调剂等 贷:其他资金结转结余—剩余结转结余。
资产部类: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暂付款\库存材料\固定资产\经费支出\拨出经费\结转自筹基建
负债部类: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暂存款\应交税金\固定基金\结余\专项结余\拨入经费\其他收入等
经费支出二级科目:基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工会经费\业务费\业务招待费\其他费用等
公务费节级科目: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车船养路保险费\会议费等
如果你是机关会计,请与本级财政机关会计科(股)联系,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资料,然后结合本单位情况采用合适科目.
有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净资产类科目、收入类科目、支出类科目 一、资产类科目 第一,往来款项中,行政单位会计只有一个“暂付款”科目,而事业单位会计则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四个科目。
这是因为行政单位往来业务内容比较单一,包括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所属单位或本单位职工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款项,在会计核算中简化为暂付款项的核算,而事业单位的往来款项科目同企业会计一样。第二,行政单位的存货仅有“库存材料”一项,而事业单位有“材料”和“产成品”两个科目。
二、负债类科目 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负债类科目不同之处在于,行政单位“暂存款”科目对应事业单位“借入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都纳入“暂存款”科目核算,包括临时暂存(存入的押金、保证金等)和应付未付款项、不明性质的资金以及收到外单位委托办事的资金等,而且对于暂存款,应及时清理结账,不得长期挂账。
而事业单位“借入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事业单位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的负债用“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三、净资产类科目 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
行政单位净资产类科目包括“固定基金”和“结余”两个会计科目。固定基金是指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所用的资金,固定基金的数额与固定资产的数额始终是相等的。
结余是行政单位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正常经费结余和专项资金结余应分别核算。而事业单位净资产除固定资产的净资产形态用“固定基金”表示外,还包括“事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和“结余分配”等五个会计科目。
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来核算其所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用专用基金来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四、收入类科目 行政单位收入类科目包含“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三个会计科目,而事业单位收入范围非常广泛,包含“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等多个科目。
两者之间具体的区别包括: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预算经费,行政单位计入“拨入经费”,事业单位则计入“财政补助收入”;为核算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事业单位设置“上级补助收入”科目;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需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事业单位计入“拨入专款”科目;因事业单位有市场取得的收入,因而分别设有“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科目;按规定从财政专户核拨下来的预算外资金以及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事业单位将其并入“事业收入”核算,而行政单位则单独设置“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来进行核算。五、支出类科目 行政单位支出类科目包括“拨出经费”、“经费支出”、“结转自筹基建”三个会计科目,而事业单位设置了“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专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结转自筹基建”等多个科目。
行政单位的“拨出经费”对应事业单位“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两个科目,用来核算单位按核定预算将财政或上级单位拨入经费转播给下属单位的预算资金或专项资金,因为只有在采用实拨资金方式时才会有这类业务 因而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这类科目基本不再使用;行政单位的“经费支出”对应事业单位“专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等多个科目,来对单位为完成各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进行核算。扩展资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 会计科目的设置对会计信息的质量有决定性的影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会计科目的名称与核算内容应具有统一性 为了便于会计资料在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全国范围内汇总分析,特别是为了反映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应由财政部统一制定。会计科目的名称未经财政部同意不得改变和合并;其核算内容和使用方法亦不得随意改变;如因自身业务活动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可以增设科目,报请财政部同意;对于明细科目,可由各地区、各部门和基层单位按一定要求自行规定。
(二)会计科目要适应各单位业务活动的特点,符合预算管理的要求 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一样,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也有各自不同,如部分事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有一定的业务收入,行政单位只按规定履行公务,没有自身业务收入;有的事业单位要求进行成本核算,行政单位则不存在成本核算问题等。会计科目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各单位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也便于将核算结果同政府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加强预算管理。
(三)会计科目要适应单位内部管理的要求 会计。
1、行政单位会计——一般在月末不结账,年度终了时进行年终结账。
2、对于行政单位会计来说,主要是将各收入和支出账户的余额,结转记入“结余”科目,从而结平收入、支出账户的工作。
年终转账的具体步骤是:①进行12月份月结,结出各账户12月份借、贷方发生额合计与全年累计发生额,并结出12月末余额。②编制结账前资产负债表,进行试算平衡。③办理年终结转。④编制结账后资产负债表。
年终结转是:将“拨入经费”(不含预拨下年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费支出”(不含预拨下年经费)、“拨出经费”和“结转自筹基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费支出”、“拨出经费”科目。有专项资金收支的单位,应将非专项的收支分别转入“结余”科目的“经常性结余”明细科目中;将专项收入和支出分别转入结余科目的“专项结余”明细科目中。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科目具体包括:
1.资产类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存货、长期投资、待处置资产损溢
2.负债类
短期借款、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
(1)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各种借款。
(2)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3)“应缴国库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库的款项,包括应缴税费、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款、没收财物变价款、无主财物变价款等等。
(4)应缴财政专户款是指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3.净资产类
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其中,事业基金是指非营利组织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可由非营利组织自主调配使用,包括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部分。主要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
4.收入类
财政补助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缴回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平时“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财政补助收入累计数。年终结账时,将“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和基本建设拨款收入等。按规定应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非财政的补助。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上级补助收入”科目。年度终了,将“上级补助收入”科目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上级补助收入”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5.支出类
事业支出
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经营支出
其他支出
上述内容中介绍了事业单位会计的五类科目: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以及支出类,每类科目都包括了各自的内容。同时,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ag8亚洲国际集团 copyright © 2016 ag8亚洲国际集团. 页面生成时间:3.599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