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应分别设置“
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三级明细科目。
2..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一个“应交增值税”二级明细科目就行了
3.为了核算一般纳税人企业在月终时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或多交的增值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还应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1).该明细科目贷方登记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的未交增值税;
2).借方登记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的多交增值税和本月实际交纳的以前月份尚未交纳的增值税;
3).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若为借方余额则反映多交的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其中:
1.“进项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 :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7.“销项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8.“出口退税”: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
9.“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扩展资料:
应交税金是根据税法规定应上缴的各种税款,是应付帐款的一种。主要包括应该交纳的产品税、增殖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资源税、所得税、调节税、盐税、烧油特别税等。为了反映各种税金的应交和实际交纳情况,应设置"应交税金"帐户进行核 算。
企业月终计算出当月应交纳的税款,贷(增)记该帐户,实际交纳时,借 (减)记该帐户,月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交未交的各种税款,如为借方余额,则是多交的税 金。"应交税金"帐户还应按税金种类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一般可以有借方余额,表示企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借方如果是多交的也要转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一般没有贷方余额,因为转到了“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这样做可以很明显地区分企业增值税的上交情况。
根据增值税核算的要求,还是转比较好,这样的一目了然。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通过此明细科目来反映企业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借方余为多交数,贷方余为未交数)。
转出未交增值税核算企业多交或未交的税金。
期末有未交的: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期末有多交的: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一、增值税分为销项税和进项税。
二、销项税在在会计科目中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在会计科目里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应交税费是一级科目,应交增值税是二级科目,销项税是三级科目。
三、但是在实际的会计核算中,由于增值税的缴纳方式和渠道有很多种,比如有的企业涉及出口退税,有的企业涉及减免税等,所以还增设了很多三级科目辅助核算: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6、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7、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9、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10、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1、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12、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13、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14、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5、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16、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进项税转出)
1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进项税转入)
扩展资料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4)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5)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
(6)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7)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8)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9)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0)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申请资料
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规定增值税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
(一)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的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进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缴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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