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时候,东海郡有一个孝顺的媳妇,奉养婆婆十分恭谨。婆婆说:“媳妇奉养我勤劳辛苦。我已经老了,何必吝惜剩下的年月,长久连累年轻人呢?”就上吊自杀了。
她的女儿告状到官府说:“媳妇杀死我母亲。”官府拘捕了孝妇,酷刑拷打,非常狠毒。孝妇受不住酷刑的苦楚,被迫供认承受被诬陷的罪名。
当时于公当狱吏,说:“这个妇人奉养婆婆十多年,因为孝顺,名声传遍四方,必定不会杀害婆婆。”太守不听他的意见。
于公争辩,意见还是没有得到采纳,他抱着定案的文书,从官府哭着离开了。从此以后,东海郡遭大旱灾,三年不下雨。
后任太守到职,于公说:“孝妇不该死,前任太守冤枉杀了他,灾祸应当是从这里来的。”太守立即亲自去祭奠孝妇的坟墓,于是在她的墓上设立标志作为表彰。
天上立刻下起雨来,这一年庄稼大丰收。当地老年人传说,孝妇名叫周青。周青即将被杀死时,在车上插着十丈长的竹竿,竹竿上悬挂五色旗帜。
她当众立下誓言说:“我周青如果有罪,情愿被杀,我的血就会顺着竹竿流下;我周青如果死得冤枉,血就会沿着竹竿倒流上去。”行刑以后,她的血呈青黄色,沿着旗竿倒流上顶端,又顺着旗帜流下来。
出自:《东海孝妇》是西汉的经学家、目录学家、文学家刘向《列女传》中的一篇。
扩展资料:
东海孝妇是古老的民间传说故事。本名周青,出自《列女传》和《汉书·于定国传》。孝妇很早死了丈夫,又没有儿子,但赡养婆婆非常周到。婆婆因不想拖累她,上吊自缢。
而孝妇却由此入狱,并屈打成招,最终被太守杀死。孝妇被斩时,许下三宗愿,如系冤杀,血将倒流、六月飞雪、大旱三年。
(三愿见于后期版本,早期并未见)孝妇被杀后三年,郡中果然大旱,直至新太守亲自祭奠孝妇之墓并表彰其德行,天才下起雨来。
干宝在《搜神记》中记载孝妇死时青黄色的鲜血沿着长竹竿向上流,到了竿顶才沿着幡而流下。东海孝妇的故事对后世影响深远。
关汉卿在此基础上创作出了中国十大悲剧之一的《窦娥冤》。2014年11月11日东海孝妇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东周周景王时,苌弘任上大夫。景王死后,王族内乱,苌弘和卿士刘文公联手,借晋国帮助平乱,辅立王子即位,史称周敬王。苌弘忠心耿耿,尽心竭力,又有修齐治平之雄才大略,深得周敬王的信任。君臣同心戮力,想复兴周朝,但是,他们这样做,引起诸侯国中一些政客的嫉恨,卫国大夫彪?说:“周王朝自从幽王昏乱以来,至今已历十四世了。苌弘还想复辟,一定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不久,晋国的范氏、中行氏、智氏、赵氏、魏氏、韩氏六卿内讧混战,范氏和中行氏被其他四氏剿灭。范氏原为晋国执政正卿,又和周王室的卿士刘文公有姻亲关系。因此,在晋国内乱时,周王室明显地站在范氏和中行氏一边。赵、智、魏、韩四氏灭了范氏和中行氏后,接着又追究周王室中支持范氏和中行氏的人。他们知道刘文公根基深、地位高,无法扳倒,便指名道姓要周敬王惩治苌弘,而周敬王认为苌弘是辅立自己的功臣,一向忠心不二,不肯惩处他。
晋国正卿赵鞅便派大夫叔向出使周王室,用阴谋诡计离间周敬王和苌弘的君臣关系。他故意频繁地同苌弘接触,有时密谈到深夜才告辞,试图引起周敬王和刘文公的怀疑。最后,叔向去晋见周敬王时煞有介事地说:“大王,我们晋国已经查明范氏、中行氏之乱与苌弘无关,你不必再查究苌弘了。我也便告辞回国复命去了。”叔向临走时,故作匆忙状,不慎把袖中一封伪造的信件遗落在殿阶上。内侍把信捡起来交给周敬王。周敬王打开一看,竟是苌弘写给叔向的密信。信曰:“请转告晋君,尽速发兵攻打周国,我将迫使敬王废黜刘氏,以作内应”云云,周敬王把信传给刘文公,刘看了大怒,不辨真假,不由分说,立即要周敬王搜捕苌弘,诛灭其九族。周敬王念其辅佐之功,不忍加害,但最终还是把苌弘放逐到千里之外的蛮荒蜀地去。
苌弘有口难辩,悲愤交加,没想到自己对周王室一片忠心,到头来却因一封假信,落得如此悲惨结局。他到蜀地后,郁郁寡欢。不久便剖腹开膛自杀了。苌弘的冤死,引起了当地吏民的怜惜同情,他们把苌弘的血用玉匣子盛起来,埋葬立碑纪念。三年后,掘土迁葬,打开玉匣一看,他的血已化成了晶莹剔透的碧玉。后人遂用“苌弘化碧、血化碧、碧化、碧血、血碧、三年化碧”等形容刚直忠正,为正义事业而蒙冤抱恨;亦写青绿的颜色。关汉卿《窦娥冤》:“等他四下里皆瞧见,这就是咱苌弘化碧,望帝啼鹃。”辛弃疾《兰陵王》:“苌弘事,人道后来,其血三年化为碧。”顾况《露青竹杖歌》:“玉润犹沾玉垒雪,碧鲜似染苌弘血。”温庭筠《马嵬诗》:“返魂无验青烟灭,埋血空成碧草愁。”
.望帝杜鹃:见《蜀王本纪》、晋·常璩《华阳国志·蜀志》。望帝,传说中的古代蜀国的一个君王,名杜宇,在周朝末季称帝,号望帝;死后魂魄化为鸟,名杜鹃,啼声凄哀。后遂用“望帝杜鹃”寓理想抱负的不能实现。
飞霜的那个是窦娥
东海孝妇”出自《汉书•于定国传》:东海有孝妇,少寡,亡子,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姑谓邻人曰:“孝妇事我勤苦,哀其亡子守寡。我老,久累丁壮,奈何?”其后,姑自经死。姑女告吏:“妇杀我母。”吏捕孝妇。孝妇辞不杀姑,吏验治,孝妇自诬服。具狱上府,于公以为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之,弗能得。乃抱其具狱,哭于府上,因辞疾去。太守竟论杀孝妇。郡中枯旱三年。
汉朝时候,东海郡有一个孝顺的媳妇,奉养婆婆十分恭谨。
婆婆说:“媳妇奉养我勤劳辛苦。我已经老了,何必吝惜剩下的年月,长久连累年轻人呢?”就上吊自杀了。
她的女儿告状到官府说:“媳妇杀死我母亲。”官府拘捕了孝妇,酷刑拷打,非常狠毒。
孝妇受不住酷刑的苦楚,被迫供认承受被诬陷的罪名。当时于公当狱吏,说:“这个妇人奉养婆婆十多年,因为孝顺,名声传遍四方,必定不会杀害婆婆。”
太守不听他的意见。于公争辩,意见还是没有得到采纳,他抱着定案的文书,从官府哭着离开了。
从此以后,东海郡遭大旱灾,三年不下雨。后任太守到职,于公说:“孝妇不该死,前任太守冤枉杀了他,灾祸应当是从这里来的。”
太守立即亲自去祭奠孝妇的坟墓,于是在她的墓上设立标志作为表彰。天上立刻下起雨来,这一年庄稼大丰收。
当地老年人传说,孝妇名叫周青。周青即将被杀死时,在车上插着十丈长的竹竿,竹竿上悬挂五色旗帜。
她当众立下誓言说:“我周青如果有罪,情愿被杀,我的血就会顺着竹竿流下;我周青如果死得冤枉,血就会沿着竹竿倒流上去。”行刑以后,她的血呈青黄色,沿着旗竿倒流上顶端,又顺着旗帜流下来。
出自:《东海孝妇》是西汉的经学家、目录学家、文学家刘向《列女传》中的一篇。扩展资料:东海孝妇是古老的民间传说故事。
本名周青,出自《列女传》和《汉书·于定国传》。孝妇很早死了丈夫,又没有儿子,但赡养婆婆非常周到。
婆婆因不想拖累她,上吊自缢。而孝妇却由此入狱,并屈打成招,最终被太守杀死。
孝妇被斩时,许下三宗愿,如系冤杀,血将倒流、六月飞雪、大旱三年。(三愿见于后期版本,早期并未见)孝妇被杀后三年,郡中果然大旱,直至新太守亲自祭奠孝妇之墓并表彰其德行,天才下起雨来。
干宝在《搜神记》中记载孝妇死时青黄色的鲜血沿着长竹竿向上流,到了竿顶才沿着幡而流下。东海孝妇的故事对后世影响深远。
关汉卿在此基础上创作出了中国十大悲剧之一的《窦娥冤》。2014年11月11日东海孝妇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东海孝妇是古老的汉族民间传说故事。
本名周青,出自《列女传》与《汉书·于定国传》。孝妇很早死了丈夫,又没有儿子,但赡养婆婆非常周到。
婆婆因不想拖累她,上吊自缢。而孝妇却由此入狱,并屈打成招,最终被太守杀死。
孝妇被斩时,许下三宗愿,如系冤杀,血将倒流、六月飞雪、大旱三年。(三愿见于后期版本,早期并未见)孝妇被杀后三年,郡中果然大旱,直至新太守亲自祭奠孝妇之墓并表彰其德行,天才下起雨来。
干宝在《搜神记》中记载孝妇死时青黄色的鲜血沿着长竹竿向上流,到了竿顶才沿着幡而流下。东海孝妇的故事对后世影响深远,关汉卿在此基础上创作出了中国十大悲剧之一的《窦娥冤》。
东海孝妇
据史料上记载,汉时的琅琊郡东海县治就是现在的临沂市郯城县,那么窦娥的原型东海县寡妇周青确乎是有此人了。现郯城县城东南方有一座很大的坟墓称作孝妇冢,葬的大约就是周青的尸骨。最初的孝妇冢只是一座不起眼的小土丘,直到清初才得以重修,旁边还立着康熙皇帝题写的碑文。自从元时关汉卿著名的《感天动地窦娥冤》问世后,东海孝妇也跟着出了名。不过根据民间的传说,周青的死却并没有窦娥的曲折复杂,她是被婆婆迫害死的,而且她也不似窦娥那般行刑时“血溅白练”,鲜血飞溅到白布上,她流的是白血,现郯城县南有村名“白血汪”的就是了。
东海孝妇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已无从查考了。封建社会的史学家们对这样的小人物是不屑于记载的。就算是最初的记载,也只是为了渲染一名东海官员于公的断案公正。民间的传说也多是描述孝妇被杀后的情景,“刑时血流变白,六月飞雪”,“自此东海大旱三年”。至于孝妇因何而死却没有统一的说法。大致是周青嫁后数年其夫暴卒,只好和婆婆相依为命,但这种日子也没过得长久,有一天婆婆病重,周青煎药送给婆婆时不慎把药碗打碎在地,婆婆怀疑她是有意而为,遂一纸诉状告到官府,被判忤逆处死,几年后官员于公再审理此案,东海县才“天降甘霖"。民间的传说大意如此。看来孝妇的命运是够苦的,不但未能有举案齐眉的夫妻情分,连奉孝也被误解以至于被剥夺了生存权。当整个社会去碾压一个人时,个人是无法与之抗争的,更何况一个低眉顺眼、只知道逆来顺受的弱小女子呢?甚至在被剥夺了生命时也是悄无声息,绝无窦娥那样的悲壮。孝妇只是一名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如果上天真的有灵的话,也决不会想到更不会怜悯这样的小人物,所谓“六月飞雪”“三年大旱”不过是一种天象巧合,或许只不过是善良人们的一种祁愿和寄托而已。
站在这孝妇冢前,聆听着松涛的阵阵回响,感觉到人和自然是多么的和谐,又是多么的不和谐,真是“岁月如水,生命如歌”啊。每年每夜的清明,周围的坟墓纸灰纷飞的时候,孝妇冢却孤独地坐在那里,没有人祭奠——它已经被人遗忘了。白天的时候,孩子们在上面玩乐,黄昏时间,不知名的鸟儿在上面憩息,早晨的阳光洒在它身上,傍晚的暮影又把它吞没。它也许要永远地寂寞下去了。现在的人们已没有时间去发思古之幽情,他们要在宦海和商海里沉浮,为自己谋得更好的生活。谁能说时间没有距离呢,人们面对着这东海孝妇,已经消失了悲哀的气味,咀嚼的只是一段故事、一段传奇,但谁又能说时间能够冲淡一切呢,隔了千年的时空,我们依然能感受到她的忧郁、她的呼吸,让我们更好地去审视自己的生命和未。
潘高岭
1.“苌弘化碧”出自《庄子·外物》:人主莫不欲其臣之忠,而忠未必信,故伍员沉于江,苌弘死于蜀,藏其血三年,化而为碧。
2.“六月飞雪”出自《太平御览》:邹衍事燕惠王尽忠,左右谮之王,王系之狱。仰天哭,夏五月为之下霜。
3.“东海孝妇”出自《汉书·于定国传》:东海有孝妇,少寡,亡子,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姑谓邻人曰:“孝妇事我勤苦,哀其亡子守寡。我老,久累丁壮,奈何?”其后,姑自经死。姑女告吏:“妇杀我母。”吏捕孝妇。孝妇辞不杀姑,吏验治,孝妇自诬服。具狱上府,于公以为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之,弗能得。乃抱其具狱,哭于府上,因辞疾去。太守竟论杀孝妇。郡中枯旱三年。
○孝女
《史记》曰:淳于缇萦者,齐人也。父淳于意,为太仓令,生女五人,萦最小。父犯罪当刑,乃骂其女曰:"生女不生男,缓急非有益也。"萦自伤涕泣,随父至长安,诣北阙上书曰:"父为吏,齐中皆称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妾愿没为官奴,以赎父之刑,使得自新。"汉文帝怜悲其意,原其父罪。
《汉书》曰:东海有孝妇,少寡无子,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姑告邻人曰:"孝妇养我勤苦,我老,久累于壮,奈何?"其后,姑自缢死,姑女告吏曰:"妇杀我母。"吏捕孝妇,自经服罪。于公以为此妇养姑孝闻,必不煞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之不能得,乃抱其狱哭於府上,因辞疾去,遂煞孝妇。郡中枯旱三年。后太守至,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强断之,当在是乎?"於是太守杀牛,自祭妇冢,天立大雨。
《后汉书》曰:和熹邓皇后讳绥,太傅禹之孙也。父训,护羌校尉;母阴氏,光烈皇后从弟女也。后年五岁,太傅夫人爱之,自吻剪发。夫人年高目眊,误伤后额,忍痛不言。左右见者怪而问之,后曰:"非不痛也,太夫人哀怜为断发,难伤老人意,故忍之耳。"
《晋书》曰:卫瓘及祸,太保主簿刘瑶等冒难收瓘而葬之。楚王玮之伏诛也,瓘女与国臣书曰:"先君名谥未列,无异凡人,每怪王国蔑然无言。
《春秋》之失,其咎安在?悲愤感慨,故以示意。"瑶等执黄幡,挝登闻鼓上言。 又曰:会稽寒人陈氏,有三女无男。祖父母年八九十,老无所知,又笃癃病。母不安其室,遇寒饥,女相率於西湖采菱,更日至市货卖,未尝亏怠,乡里称为"义门"。多欲取为妇,长女自伤茕独,誓不肯行。祖母寻相继卒,三女自营殡葬,为庵舍屋墓侧。
又曰:永兴概中里王氏女,年五岁,得毒病,两目皆盲。性至孝。年二十,父死,临尸一叫,眼皆血出,小妹娥舐其血,左目即开,时人称为孝感。
“东海孝妇”出自《汉书.于定国传》:东海有孝妇,少寡,亡子,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姑谓邻人曰:“孝妇事我勤苦,哀其亡子守寡。我老,久累丁壮,奈何?”其后,姑自经死。姑女告吏:“妇杀我母。”吏捕孝妇。孝妇辞不杀姑,吏验治,孝妇自诬服。具狱上府,于公以为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之,弗能得。乃抱其具狱,哭于府上,因辞疾去。太守竟论杀孝妇。郡中枯旱三年。
意思是:东海这个地方有个十分孝顺的妇女,很小就死了丈夫,没有儿子,却对亡夫的姐姐非常好。亡夫的姐姐想让她再嫁,她不愿意,于是跟邻居说,“这个孝顺的媳妇跟着我受了不少罪,还守寡没儿子防老,我死了以后她可怎么办啊?”。后来,亡夫的姐姐死了,其女诬告官府说这个孝妇杀了她,孝妇不承认,但是被诬陷无法自辩。这桩案子到了府衙,于定国认为此人养自己的姑姐子十年,是个孝顺的人,不会是杀人犯,但是太守大人不听,于定国争论也不能改变太守的主意。于定国大哭,辞职走了。太守杀了那个孝妇,郡中因此被老天降罪,大旱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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