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创新”是指创新资源和要素有效汇聚,通过突破创新主体间的壁垒,充分释放彼此间“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活力而实现深度合作。
协同创新是各个创新主体要素内实现创新互惠,知识的共享,资源优化配置,行动最优同步、高水平的系统匹配度。而协同创新的有效执行关键在于协同创新平台的搭建,可以从两方面对协同创新平台进行宏观布局。
一是面向科技重大专项或重大工程的组织实施,建设一批可实现科技重点突破的协同创新平台,二是面向产业技术创新,建设国家层面支撑产业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的综合性创新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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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11计划”重大需求的划分,协同创新中心分为面向科学前沿、面向文化传承创新、面向行业产业和面向区域发展四种类型。
主要特点有两点:
1、整体性,创新生态系统是各种要素的有机集合而不是简单相加,其存在的方式目标功能都表现出统一的整体性;
2、动态性,创新生态系统是不断动态变化的,因此协同创新的内涵本质是:企业、政府、知识、大学、研究机构、中介机构和用户等为了实现重大科技创新而开展的大跨度整合的创新组织模式,协作开展产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活动,是当今科技创新的新范式。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协同创新
“协同创新”是指创新资源和要素有效汇聚,通过突破创新主体间的壁垒,充分释放彼此间“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活力而实现深度合作。
协同创新是一项复杂的创新组织方式,其关键是形成以大学企业研究机构为核心要素,以政府金融机构中介组织创新平台非营利性组织等为辅助要素的多元主体协同互动的网络创新模式,通过知识创造主体和技术创新主体间的深入合作和资源整合,产生系统叠加的非线性效用协同创新的主要特点有两点: (1) 整体性,创新生态系统是各种要素的有机集合而不是简单相加,其存在的方式目标功能都表现出统一的整体性;(2) 动态性,创新生态系统是不断动态变化的因此,协同创新的内涵本质是:企业、政府、知识、大学、研究机构、中介机构和用户等为了实现重大科技创新而开展的大跨度整合的创新组织模式,协同创新是通过国家意志的引导和机制安排,促进企业大学研究机构发挥各自的能力优势整合互补性资源,实现各方的优势互补,加速技术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协作开展产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活动,是当今科技创新的新范式。 教育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自2012年启动实施,四年为一个周期,旨 在建立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大力推进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外科研机构的深度合作,探索适应于不同需求的协同创新模式,营造有利于协同创新的环境和氛围。
南京大学和南京理工大学的区别在于成立时间不同,学校地址不同、学校属性不同等等。
一、成立时间不同
南京大学近代校史肇始于1902年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此后历经两江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等历史时期,1949年由民国时期中国最高学府“国立中央大学”易名“国立南京大学”,1950年径称“南京大学”并沿用至今。
南京理工大学由创建于1953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简称“哈军工”)分建而成,经历了炮兵工程学院、华东工程学院、华东工学院等发展阶段,1993年更名为南京理工大学。
二、学校地址不同
南京大学学校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理工大学学校地址为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道孝陵卫街200号。
三、学校属性不同
南京大学位列首批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211工程“、”985工程”,入选“珠峰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九校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环太平洋大学联盟、21世纪学术联盟和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成员。
南京理工大学是一所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扩展资料:
截止2017年5月,南京大学拥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0个。
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38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13个;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学科与重点序列学科22个。
2017年12月28日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公布,南京大学3个学科获得a ,11个学科获得a,7个学科获得a-,a类学科总数在全国高校中名列第六,a 学科总数排名第十七位。
截至2018年3月,南京理工大学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50个,3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17个。具有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
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体育硕士等12个专业学位授予点,其中工程硕士涵盖27个工程领域。具有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授予权。具有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授予权以及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招生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京大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京理工大学
双创项目具体包括创新型初创企业、双创支撑平台、双创示范基地。
《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明确,要以促进创新型初创企业发展为抓手,以构建双创支撑平台为载体,分类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并提出了各类型示范基地的建设目标和建设重点:
一是区域示范基地要以创业创新资源集聚区域为重点和抓手,重点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双创政策措施,扩大创业投资来源,构建创业创新生态,加强双创文化建设。
二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要充分挖掘人力和技术资源,促进人才优势、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重点完善创业人才培养和流动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构建大学生创业支持体系,建立健全双创支撑服务体系。
三是企业示范基地要发挥创新能力突出、创业氛围浓厚、资源整合能力强的领军企业核心作用,重点构建适合创业创新的企业管理体系,激发企业员工创造力,拓展创业创新投融资渠道,开放企业创业创新资源。
扩展资料:
石家庄市“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方案
1、建设目标
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为主体,以各类产业开发区、产业园区、创新创业资源集聚区为载体,在创业创新资源集聚区域,集聚资本、人才、技术、政策等优势资源,探索区域性的创业创新扶持政策体系,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和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引领区。
2、重点任务
优化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发展“互联网 ”创业服务,搭建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支撑服务平台,构建适应新经济发展需求的市场环境、行政和服务环境;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或天使投资基金,探索投贷联动改革,为初创期、早中期企业成长搭建便捷、高效、低成本投融资服务;
积极推进协同创新,主动吸引承接京津科技资源落地开展成果转化或创业发展,建立完善专业化、网络化“双创”信息平台和服务体系。
强化政策落实。深入推进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流动、协同创新等鼓励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加大本地政府支持力度,制定完善促进新动能发展的政策举措。
提升新兴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本区域重点建设项目中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占比达到60%以上,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的比重每年提升1个百分点。
到2020年,区域研发投入强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的比重达到25%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双创
简介: 江西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9年,坐落在“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江西省省会—--南昌市。
学校属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教育部指派的对口支援西部的高校。经过近60年的不懈努力,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大幅提高,科学研究成果丰硕,各项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已成为以中医药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产学研结合特色鲜明的高等中医药大学。
办学规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设有二级教学院(部)15个,拥有直属附属医院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9所,各类实践教学基地 192个。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有国医大师 2人,全国名中医3人,全国优秀教师 8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 37人次,第十届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5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79人。
教学条件:学校拥有湾里、阳明、抚生、望城四个校区,占地面积1662.22亩,校园环境优美,教育资源丰富,教学设施设备先进齐全。校舍建筑面积47.98万平方米,总资产24.18亿元。
其中,教学、实验、行政用房面积22.9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21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37.7万余册,各类文献数据库41个,电子图书97.6万种。 学科专业:学校设有本科专业27个,涵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
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6个,硕士学位授权类别4个,省级示范性硕士点2个。拥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2个,中医学、中药学入选江西省一流学科,获得省财政专项建设经费3.72亿元,药学、中西医结合、公共管理学被列为省“十二五”重点学科。
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 3 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1个,省级特色专业 7 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 个。2017年,学校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和中医学专业“5 3”一体化招生资格。
人才培养: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倡导“赢在终点”为核心的育人导向,坚持并践行“教无类、学为先、重激励、育特长、促实践、有思想”的育人理念,培养符合国家要求适应社会进步和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实践型、创新型、创业型人才。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顺利通过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和中医学、中药学、药学专业认证。
共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9项,国家质量工程项目16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81项。2014年,“新时期高等中医药院校‘基础素质’教育理论创新与‘双惟模式’实践”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实现江西省高等院校零的突破。
2013年创办岐黄国医书院,开启了“书院式”培养中医临床高层次人才的新模式。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考研升学率一直名列江西省本科院校前列,多次被评为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2017年,学校在第三届“互联网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省赛金奖1项,铜奖6项,国赛银奖1项,铜奖1项的优异成绩。 科学研究:学校拥有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包括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1个。
拥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科研平台31个,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各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近5年,学校共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近600项,年均科研经费6700余万元,有27项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2015年,“热敏灸技术的创立及推广应用”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填补了江西医学领域空白。该成果属原始创新,成为国家行业建设标准在上海世博会上向全球推广,开创了“北看天津针、南看江西灸”的格局。
国际交流: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有资格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之一,连续4年被评为“全省留学生教育先进单位”,现有在校留学生1500余人,生源来自全球32个国家,涵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等多个办学层次。学校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澳大利亚、韩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科研、医疗、教育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在韩国建设了世明大学孔子学院,在葡萄牙、瑞典和突尼斯等国建立了中医中心,与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等中外高校组建全球传统医学研究院,牵头成立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热敏灸专业委员会,相继在葡萄牙、瑞典、瑞士等国开办热敏灸分院。学校创办了中国首家为外国政要提供中医药体验服务的高端平台——岐黄国医外国政要江中体验中心,与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江中集团共同创立了中国首家“国家中医药教育国际化(南昌)试验区”。
社会服务:学校始终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产学研结合办学特色鲜明,服务经济建设成效卓著。学校直属附属医院——江西省中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是江西省首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开放病床1700余张,先后被评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先进。
人社部出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事业单位选派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是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实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支持。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合作期满,应返回原单位,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所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
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应当约定工作期限、报酬、奖励等权利义务,以及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进行权益分配等内容。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是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利用时间,挖掘创新潜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应该同时保证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单位应当将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和在职创办企业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事业单位应当与专业技术人员约定兼职期限、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
创业项目涉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明确权益分配等内容。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简称离岗创业),是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人才流动性,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创新创业活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科技创新成果快速实现产业化,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期间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医疗等待遇,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确定,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创业企业或所工作企业应当依法为离岗创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离岗创业人员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离岗创业期间非因工死亡的,执行人事关系所在事业单位抚恤金和丧葬费规定。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执行原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励等管理制度。
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等,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创业业绩突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不占原单位考核优秀比例。离岗创业期间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事业单位对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空出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聘用急需人才。离岗创业人员返回的,如无相应岗位空缺,可暂时突破岗位总量聘用,并逐步消化。
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本人提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单位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提出提前返回的,可以提前返回原单位。离岗创业期满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返回的,原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对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的,按规定享受国家创业有关扶持政策。
事业单位与离岗创业人员应当订立离岗协议,约定离岗事项、离岗期限、基本待遇、保密、成果归属等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在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是促进事业单位全面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优势,加快推动科技创新。
事业单位可根据创新工作需要设置开展科技项目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岗位(简称“创新岗位”),并按规定调整岗位设置方案。通过调整岗位设置难以满足创新工作需求的,可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
创新岗位人选可以通过内部竞聘上岗或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产生,任职条件要求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符的科技研发、科技创新、科技成果推广能力。
《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全文约9000字,共分9个部分30条,包括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强化金融创新的功能,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创新培养、用好和吸引人才机制,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局面,加强创新政策统筹协调。
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政策法律体系,为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提供有力保障。人才、资本、技术、知识自由流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协同创新,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成果得到充分保护,创新价值得到更大体现,创新资源配置效率大幅提高,创新人才合理分享创新收益,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真正落地,进而打造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创业的新引擎,构筑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新优势,推动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意见要求,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发挥市场竞争激励创新的根本性作用,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强化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对创新的引导,促进优胜劣汰,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动力。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打破制约创新的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改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的准入管理,健全产业技术政策和管理制度,形成要素价格倒逼创新机制。
意见强调,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调整创新决策和组织模式,强化普惠性政策支持,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扩大企业在国家创新决策中话语权,完善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提高普惠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的采购政策。
意见强调,强化尊重知识、尊重创新,充分体现智力劳动价值的分配导向,让科技人员在创新活动中得到合理回报,通过成果应用体现创新价值,通过成果转化创造财富。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
此外,意见还提出,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建立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的机制,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科技管理事权和职能定位。
近日,山东省发布了《山东省教育培训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提出推进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教育培养培训体制机制,旨在破解人才培养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技创新能力有待加强、社会多元化办学机制有待完善等一系列问题。
教育发展模式要向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转型,人才培养模式向创新创业型转型,科技创新向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转型,教育体系建设向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转型,办学体制机制向多元化发展转型。围绕经济转型升级,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化教育结构,转变发展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发展教育培训新业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样化教育的需求。
教育培训业转型升级的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是转变发展模式、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改革培养模式、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服务创新型社会建设,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推进办学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多元化发展。
第一,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构建“党委政府 社会组织 市场主体”协同推进机制。
更加注重人才工作从点上突破向整体运筹转变、从单兵作战向协同发力转变,实现资源、资本和要素集聚效应的最大化。一是加强党委政府统筹领导。
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出台《成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八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人才工作例会制度、议事制度和督促落实机制,进一步增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力。明确将人才工作纳入市级相关部门“三定”方案、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评体系,并将人才贡献率纳入区(市)县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定期统计并发布各区(市)县人才资源状况,形成人才优先发展倒逼机制。
二是强化社会组织服务功能。组建全国首个由组织部门主管,民政、经信、科技、人社、投促、金融6个部门联合指导,以“促进人才发展”为宗旨的新型人才组织——成都人才发展促进会。
不断提高促进会服务水平,推进促进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等建立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引进、培育、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人才工作活力。三是发挥市场主体引才作用。
重点围绕高层次领军型创业人才和企业急需的“高精尖缺”创新人才,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多渠道引才,充分发挥企业在人才引进方面的主体作用。探索设立引才“伯乐奖”,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在人才发现、推荐、引进等方面的积极性,逐步形成党政部门引才与企业引才、中介引才、以才引才等多种方式协同并用的工作格局。
第二,统筹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构建“引才 育才 用才”的人才开发机制。围绕“着眼于战略发展需要引才聚才,着眼于现实发展需要育才用才”,逐步形成开放引才、战略育才、科学用才的人才开发机制。
一是聚焦高端引才。捕捉国家大数据战略趋势,实施海内外引才“黄金眼”战略,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发高端人才全球搜索系统,扩大引才半径。
以全球视野、开放理念,加大“成都人才计划”实施力度,提高资助标准,增强政策吸引力,全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加大“走出去”引才力度,建成全市首批海外人才工作站,将人才工作阵地前移到欧美发达国家。
二是着眼实用育才。系统开发本土人才资源,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
坚持代表性、贡献度与示范性相统一,择优选拔一批“市优专家”。实施“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对具有发展潜质的中青年骨干人才进行培养。
实施青年大学生“创业新星计划”,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产业实用人才开发5年行动计划”,大力培育产业实用人才。
截至目前,已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24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4家),培育实用人才120.3万人,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实用人才保障。三是创新机制用才。
针对专家发挥作用受限等问题,出台“部门新型智库”建设办法,提高部门决策科学化水平。开展“千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实行基层一线点题、统筹分类定题、专家人才解题,实现基层集聚智力要素和专家成果转化双赢。
第三,着眼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构建“资金资助 社会荣誉 感情留人”的人才激励机制。通过加大人才投入、创新市场化运作资金等系列举措,不断激发人才活力、释放人才红利,让人才出效益、出生产力。
一是坚持人才投入为先。树立抓人才投入就是抓长远发展的理念,不断加大人才投入力度,将成都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提升至2亿元,带动区(市)县配套设立16.3亿元,并撬动创投基金等60多亿元跟进扶持。
二是坚持精神激励为重。对“成都人才计划”“市优专家”等人才计划入选者,给予物质激励的同时,授予荣誉称号,促使人才政策效应充分释放。
探索设立创新创业人才杰出贡献奖,对作出重大贡献的高层次人才,授予“成都市杰出人才”荣誉称号。对成就卓越、影响深远的专家人才,优先推荐当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是坚持感情留人为要。在给予创新创业人才更多的利益回报和精神激励的同时,用感情留人,让人才落地生根。
建立党委联系专家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市领导见面会,为人才排忧解难。确定24小时服务专员,定期和不定期走访,切实消除专家来蓉创新创业的后顾之忧。
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工作氛围,切实增强专家人才在成都宜居乐业的归属感、建功立业的成就感、主动有为的责任感。第四,完善人才发展生态环境,构建“创业服务 政务服务 生活服务”的综合扶持机制。
坚持“服务人才就是服务发展”的理念,探索运用灵活的市场手段,建立务实高效的综合扶持机制。一是全程化创业服务。
针对人才创新创业的不同阶段,打造独具特色、功能互补、一体运行的发展平台,构建“创业苗圃 孵化器 加速器(中试基地)”的创业孵化载体、“政府扶持资金 企业债权融资 股权融资 上市融资”的金融支持体系,为人才创业提供全链条、精细化服务。针对人才“创业难”问题,建立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集成与人才创新创业息息相关的部门优势资源,提高人才创业成功率。
注重发挥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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